关于调整部分品种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
2020-03-19尊敬的投资者:
近期,国际形势复杂多变,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。为加强市场风险防范,经公司研究决定,对部分品种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做相应调整。
一、自2020年3月19日结算时起,部分品种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:
1.上海期货交易所
铝、铅、纸浆、锌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3%;
热轧卷板、螺纹钢、不锈钢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%;
镍、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%;
石油沥青、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%。
2.大连商品交易所
聚乙烯、聚丙烯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%;
乙二醇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%;
苯乙烯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%。
3.郑州商品交易所
PTA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%;
甲醇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%。
4.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
20号胶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%;
原油期货合约的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6%。
二、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(大商所发〔2020〕111号)通知,自2020年3月20日起,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%。
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、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,则按两者中比例高、幅度大的执行。
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交易所相关规则执。
特此通知。
财信期货有限公司
2020年3月19日